农家书屋工程是五大文化惠民工程之一。农家书屋是为满足农民文化需求,建在行政村且具有一定数量的图书、报刊、电子音像制品和相应阅读、播放条件,由农民自主管理、自我服务的公益性文化场所。每个农家书屋按照2万元标准建设,配备图书不少于1500册,品种不少于1200种,报刊不少于20种,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100种(张)。
农家书屋工程2005年试点,2007年全面推开,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宣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全力推动下,至2012年,共建成农家书屋60.0449万家,覆盖了全国具有基本条件的行政村。截至2012年底,中央和地方财政共计投入资金120多亿元,其中,中央财政下拨资金58.56亿元,地方财政投入资金61.68亿元。全国共计配送图书9.4亿册、报刊5.4亿份、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1.2亿张。农民人均图书拥有量达到1.13册。在农家书屋工程补充更新阶段,财政按照每个书屋2000元标准安排农家书屋补充资金,各地农家书屋每年补充图书不少于60种。中央补助地方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中每年有6亿元用于农家书屋补充更新。
农家书屋初步解决了8亿农民群众读书难、看报难的问题,促进了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丰富了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被农民群众形象地誉为“农民致富的学堂、农村文化的殿堂、农村学生的第二课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大命题,我们将着力推进农家书屋标准化、均等化,不断完善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机制,加强管理服务,有效满足农民群众的文化需求,培育更多用知识改变命运、建设家乡、实现梦想的新农民。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已进入补充更新阶段,让广大农民群众走进书屋、养成阅读习惯任务更加艰巨,农家书屋工程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