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法学会是中共安徽省委领导的人民团体,是安徽省法学界、法律界的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与团结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是全省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徽省法学会是中国法学会的地方组织,由省委政法委管理。
安徽省法学会成立于1979年,其宗旨是“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主要工作职责有: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学研究活动;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法律专题调研,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建议;参与法律法规的起草、论证和修改;参与法制宣传;编辑出版法学书刊;开展国内外法学交流;培养法学法律人才等。
安徽省法学会现有个人会员17821名,团体会员819个,分布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公检法司和行政执法等部门。会员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理事会是法学会的最高领导机构。全省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选举产生新一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和常务理事。现有16个省辖市、104个县(市、区)法学会和宪法学、立法学、法理学、法律史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监狱法学、国际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劳动法学、婚姻家庭法学、青少年法律、行政法学、卫生法学、食品药品法律、法学教育、环境资源法学、港澳台法律、建筑与房地产法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等23个研究会。省法学会机关内设会员工作部、宣传联络部和办公室3个职能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学会日常工作。
2009年,根据中政委18号文件和新的《中国法学会章程》要求,全省法学会实现了“三统一”,即:统一适用《中国法学会章程》,统一为中国法学会的地方组织,全省会员统一为中国法学会会员。目前,以省法学会为中枢,以省辖市法学会为基础,以省法学会所属各学科研究会为依托的法学研究组织推动体系已基本形成,法学研究和法学会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紧紧围绕安徽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团结动员和组织引导全省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积极开展工作,不断推进法学研究的创新与发展,努力发挥“智囊团”和“思想库”的作用,为实践依法治国方略、加快推进依法治省、全面建设平安安徽、法治安徽,推进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作出了贡献。